2022年,全国录取工作如火如荼。为了让考生和家长第一时间找到新疆理工学院的录取结果,高中咨询收集整理了新疆理工学院2022年高考的录取查询入口。如果考生没有在新疆理工学院招生网找到自己的录取结果,也可以去考生所在省市教育考试院查询。但最终录取结果与往年相同,以高校录取通知书为准。
2022年新疆理工学院录取结果查询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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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理工学院录取规则
第十二条 根据招生计划的类别,新疆理工学院的录取批次分为第二批本科生和第二批贫困专项南疆本科生。新疆理工学院对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各类招生计划实行远程在线招生。
第十三条 新疆理工学院实行教育部规定的新疆理工学院负责、招生监督录取制度,由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新疆理工学院根据各省(区、市)招生计划和学生情况确定备案比例,按顺序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平行自愿备案的批次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果不能完成新疆以外的招生计划,则返回新疆的普通类别。
第十四条 省(区、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考生,按照当地省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公布的科目和要求执行,并按照教育部有关文件进行招生。
第十五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名规则的,新疆理工学院按照有关规定招生;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考试管理部门未明确规定招生考试成绩排名规则的,按有关科目的高考成绩排名。比如考生总分相同时,按单科顺序和分数由高到低排序。文史按语文、数学、外语排序;理工科按数学、语文、外语排序。
第十六条 专业录取没有专业志愿者分数差异,对考生进行道德、智力、身体、美容、劳动综合考核,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者的原则,即根据专业志愿者、高考成绩、相关科目成绩、身体条件等因素综合考虑安排专业。如果所有专业志愿者都不能满足考生,如果他们服从专业调整,新疆理工学院将根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随机调整到招生计划中未完成的专业,直至录取金额满为止。当专业录取计划已满时,不服从专业志愿分配的考生将被退回。
第十七条 招收少数民族地区考生,执行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有关规定。
第十八条 符合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新疆理工学院有关规定录取。
第十九条 新疆理工学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大学英语。请仔细填写非英语外语考生。
第二十条 除分专业招生计划中有特殊注明的专业外,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新疆理工学院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 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维吾尔语言)专业按照自治区民汉双语翻译人才培养计划的相关政策执行。
第二十二条 新疆理工学院在录取时同等对待往届生和应届生。除特殊专业外,原则上男女比例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