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00元。现行标准的国家助学贷款支助限制为每人每天6000元。调节后,全日制一般大专本科学员每人每天申请办理贷款信用额度不超过8000元;本年度培训费和住宿费用规范总数小于8000元的,贷款信用额度可依照培训费和住宿费用规范总数明确。
助学金贷款申请资格
具有以下标准的困难家庭学员,就可以申请办理贷款:
1、具备我国国藉,且拥有我国第二代身份证;
2、 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工作能力(未成年须由其监护人出示书面形式知情同意书); 诚信友善,遵规守纪,无违法乱纪个人行为;
3、学习培训勤奋好学,可以一切正常学有所成;
4、因家中经济发展艰难,在学校期内能够得到的收益不能付款学有所成所需基本上花费(包含培训费、住宿费用、基本上生活费用);
5、由所属学校核查愿意。
助学金贷款申请办理步骤
①申请办理。由借款人向学校提交申请,填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表格》,学校对借款人的身份证证件以及家中经济发展艰难状况证明文件的真实有效开展评审,并出示建议。贷款行不直接受理借款人的申请办理。
②审理及审核。贷款行接到学校送到的借款人申请表格及相关材料后,解决借款人申请办理材料的真实有效和一致性开展核查,并核查学校是不是已签定评审建议、贷款总产量是不是未超出相对应助学金贷款管理方法单位核准给该学校的贷款操纵总产量。将核查愿意派发贷款的学生名单及额度通告借款人所属学校,由学校通告学员。
③派发。经审批同意贷款的,由学校机构学员签署《中国建设银行国家助学借款合同》,国家助学贷款推行借款人一次申请办理、贷款行一次审核、每户计算、分次派发的方法。在其中,培训费和住宿费用贷款按学年度(期)派发,立即划归借款人所属学校在建行设立的帐户上;生活费用贷款(每一年的2月、8月不派发生活费用贷款),依据合同书承诺按时划归借款人在建行设立的活期储蓄帐户。
④信贷管理。借款人因大学毕业、毕业、肆业、休学、转校、出国留学、被撤销学籍档案等缘故离校,应在离校前与贷款行签署《国家助学贷款还贷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定后,学校即可为借款人申请办理离校办理手续。贷款行须获得借款人离校后的联系电话。借款人大学毕业、毕业、肆业的,贷款行应获得其所在单位的有关信息。
⑤贷款收购 。借款人应按《借款合同》和《补充协议》的要求还款贷款本钱和贷款利息。借款人能够与贷款行承诺还贷帐户按时扣费或到贷款行服务网点还款贷款。针对提早还款贷款的,借款人应合乎建行要求的标准并依照建行的要求的相关办理手续申请办理。